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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警察同志,我在家门口捡到一只猫头鹰!”近日,东吴派出所接东吴镇勤勇村热心群众蔡先生报警称,有一只小猫头鹰出现在他家里。
东吴所第一时间前往蔡先生家中查看,发现是一只毛茸茸的猫头鹰幼崽正躲在蔡先生家门口的花盆里。初步检查这只幼崽并无大碍后,民警就将“小家伙”一路捧在手心,带回所里后放在室内的一棵树上,并联系了宁波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。
没想到10几分钟后,蔡先生再次报警,“小家伙”的两个兄弟也光临了他家。这次民警带上了泡沫箱,还贴心地在顶部挖了两个洞口,以保证“小家伙”们的呼吸,将它们顺利带回。
3只超呆萌的猫头鹰宝宝,立马成为所内的团宠。在民警的围观下,猫头鹰宝宝停在树枝上摇晃着脑袋向大家“打招呼”,大家直呼“萌翻啦”。
经救护中心工作人员确认,这三只大眼萌仔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:领角鸮(xiāo),是鸱鸮科、角鸮属的猫头鹰。目前3只“小家伙”已移交宁波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。
温馨提醒:
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。如有群众发现受伤、落单的野生动物,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,要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实施救助。若野生动物没有明显的受伤痕迹,具备自主行动能力,可以将它们移至路边安全地带;若动物明显受伤,丧失行动能力,处境危险,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救助,可拨打110求助将其妥善处置。
来源:鄞州区融媒体中心(新莓汇)